国家民委和国家体委
(国家体育总局
)联合主办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为主的赛事活动。
1953年11月8日至12日,在天津市举行了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后来即把这次体育运动会定为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982年举行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为第二届,从此,该运动会每4年举行一次,延续至今。
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天津民园体育场举行,来自华北区、东北区、西北区中南区、西南区(包括西藏)和内蒙古自治区、解放军及铁路系统等九个单位的满族、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塔尔族、傣族、朝鲜族、纳西族、汉族等13个民族的395名运动员参加了运动会。
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982年9月2日至8日在呼和浩特市举行,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6个民族的863名运动员和教练员参加了运动会。
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986年8月10日至17日在乌鲁木齐市举行,全国(除台湾省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个少数民族的运动员和各民族的教练员、工作人员共1 097人参加了运动会。本届运动会首次启用了会徽、会旗、会标,这标志着少数民族传
统体育运动会逐步走向正规化。
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991年11月10日至1 7日在南宁市举行,赛马项目1 991年8月4日至7日在呼和浩特市举行。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5个少数民族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等参加了运动会,台湾少数民族龙舟队和少数民族传统歌舞艺术团,第一次参加了全国民族运动会的比赛和表演。
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995年11月5日至1 2日在昆明市举行,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55个少数民族的运动员和各民族的教练员等参加了运动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首次组团参赛。
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 1999年9月24至30日在北京举行,并在拉萨设立分赛场(1 999年8月)运动会设13个比赛项目,其中抢花炮、珍珠球、木球、蹴球、毽球、武术、摔跤、秋千、龙舟、马上项目(平原)等在北京举行,射弩、打陀螺、押加、马上项目(高原)等在拉萨分赛场举行。来自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港、台地区的56个民族的的运动员和各民族的教练员等参加了运动会。
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003年9月20日至27日在银川市和石嘴山市举行。来自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6个民族的的运动员和各民族的教练员等参加了运动会。
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2007年11月10日至18日在广州市举行,是历届规模最大的一次民族体育盛会,来自全国34个代表团55个少数民族的近1 5000人与会。在为期9天的时间里,各代表团的少数民族选手进行了15个竞赛项目和148个表演项目的比赛和表演。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贵州省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1年9月1O目在贵州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