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8日政协贵阳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协委员界别小组活动,更好地发挥界别小组开展界别活动、活跃政协工作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及《政协贵阳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委员界别小组(包含联组,以下简称界别小组)是市政协委员开展界别活动的组织形式,是市政协开展工作的基本活动单位,是市政协联系界别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界别小组活动的要求。一是自主活动。界别小组应按计划在贵阳地区内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二是发挥优势。界别小组应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市政协工作全局开展界别活动,突出界别特色,形成界别优势,发挥界别作用。三是求实创新。界别小组应探索界别活动的新形式和新方法,不断创造新经验。四是注重质量。界别小组活动应安排合理、主题鲜明、组织严密,确保活动严肃认真、活跃有序、富有成效。五是加强管理。每个政协委员均应参加界别小组活动并积极发言,界别小组应做好委员出勤登记及讨论发言记录,确保委员的有效参与。
第三条 界别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的职责和任务。界别小组组长负责小组活动的方案策划和组织实施,加强小组政协委员的联系。界别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联络员按照组长、副组长的安排做好界别小组活动的联络协调、后勤服务、会议记录、综合文字和委员出勤登记等工作。
第四条 界别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开展学习讨论活动,传达贯彻市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精神,通报政协工作情况;二是开展调研、视察、座谈、研讨,组织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三是加强界别小组政协委员间的联系,组织开展委员联谊活动等。
第五条 界别小组活动的形式。组织开展座谈、调研、视察、考察和走访、咨询、慰问、恳谈等活动;组织学习和研讨活动;组织听取有关情况通报、参加社会公益等活动。界别小组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要以界别名义提出至少一件集体提案、一条社情民意信息、一份调研视察报告,在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上作一次发言。界别小组要根据市政协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形式
第六条 界别小组活动的一般程序
制定活动方案。界别小组应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和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本小组特点,制定年度各次活动实施方案。
做好活动准备。界别小组每次开展活动,应于10天前向对口联系的市政协工作部门报送活动实施方案,并与活动涉及的单位联系协商;界别小组应于5天前通知本小组全体委员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形式,并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要求。市政协工作部门应加强对界别小组活动的联系指导,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组织开展活动。界别小组活动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
活动议程原则上应按照实地考察调研——听取有关方面情况介绍——委员座谈讨论——组长或主持人小结,或集中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听取主题发言——委员座谈讨论——组长或主持人小结等程序进行。
报送活动情况。每次活动结束后,界别小组应认真搞好总结,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协办公厅及对口联系部门报送活动情况简报和活动图片(附电子版),可在市政协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积极搞好界别小组活动的宣传报道。
第七条 本规则自市政协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贵阳市政协委员界别小组联系安排表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