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活动小组、办公厅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和界别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推动政协工作不断发展,市政协先后出台了《政协贵阳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作用的意见》(筑协委发[2009]5号)和《政协贵阳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筑协办发[2010]1号),对委员履职和开展委员界别活动提出了更高和更加具体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二个《意见》精神,充分反映市政协委员履职的总体情况,进一步做好委员履职情况的统计工作,现对2010年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调研、视察、考察、约(座)谈会、学习培训以及民主(行风)评议等活动的全体委员和界别小组委员活动出勤情况进行登记,每半年统计汇总一次(分别为7月15日、1月10日前)送办公厅委员联络处(附贵阳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统计表)。
二、各界别小组负责人要将本届别开展活动的情况及委员出勤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协联系该界别的专委会办公室统计汇总后报办公厅委员联络处。由办公厅联系的界别小组委员活动情况报办公厅委员联络处统计。
三、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当年委员提交提案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年底前报送办公厅委员联络处。
四、市政协委员出席全体会议情况由大会秘书处负责委员考勤的工作小组统计汇总后报送委员联络处。
五、秘书处对出(列)席市政协常委会议的常委、委员情况进行统计,每半年汇总一次报送委员联络处。
六、信息处要对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情况进行登记,每半年统计汇总一次报送委员联络处。
附件:1、贵阳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
2、贵阳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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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政协办公厅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