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会同市总工会,就青岛市工会建设及作用发挥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当地基层工会组织健全程度虽然比几年前有很大提升,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工会组织基本覆盖非公企业
近年来,青岛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工会组建模式和创新工会组织体制。截止到去年底,全市共有工会会员2458804人,其中农民工会员达到1112068人,基层工会组织20288个;在工会核实的非公企业10人以上法人单位中,共有38598个,其工会组建率达到70%,基本实现了国有、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建会,绝大多数大中型企业完成了建会的目标。
同时,青岛市总工会将非公企业建会和组织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作为重点工作,加大建立社区(村)、园区等区域性工会联合会,依托协会、合作社和行业等推进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覆盖25人以下小型企业。几年来,共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1651个,覆盖包括非公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5.5万余个,发展农民工、劳务派遣工100余万人。同时,通过抓出租车、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医疗、卫生、养老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等机构建会,不断扫除建会盲点,实现了工会组建和工作覆盖达到70%。
组织作用受制约职工依然难入会
通过开展工会组建和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会调查发现,青岛市各级工会在工会组建中,虽然采取了各种方式和方法深入企业进行工会组建,但仍存在门难进、人难见、事难说、会难建和工会组织作用发挥受制约等问题,致使部分非公企业和职工难以纳入到工会中来。
比如,建会机制难以有效形成。由于《工会法》没有明确的执法主体,“小三级”工会组织(注:“小三级”工会组织指的是乡镇(街道)工会、村(居)工会、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力量薄弱,建会考核机制难以形成系统性,非公企业和企业在改组合并过程中有简单建会和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减少工会干部现象,“小三级”工会干部的配备相对较弱,乡镇(街道)没有工会编制,社区(村)工会干部92%以上由村书记或村主任以及村两委委员兼任,大部分非公企业所设兼职工会干部也是徒有虚名,很难有时间、有精力抓工会工作,严重制约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另外,少数地方党政领导一味强调经济发展,要产值、要税收,认为组建工会将增加企业麻烦,影响投资环境,对非公企业组建工会重视不够,对企业不愿建会的行为迁就,多以“让企业一心一意搞生产,发展到成熟的时候再建会”搪塞上级工会,甚至存在组建工会有损投资环境的认识误区。
解决工会组建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笔者认为,在推动非公企业组建工会上,单靠工会一家单打独斗很难取得显著成效。因此建议积极呼吁争取社会及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共同推动在非公企业组建工会,为保稳定、保发展、促和谐担负起工会的职责。首先是深入开展“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党工共建活动。目前党工共建的主体在市和区市一级,考核的范围停留在区市以上,对乡镇(街道)、社区(村)以下没有普遍形成有效的制约,面对大量聚集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的非公企业,建议将乡镇(街道)、社区(村)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党建考核。
其次是增加或调整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编制。目前乡镇(街道)体制仍然沿袭计划经济体制模式,普遍设立妇联、共青团编制,唯独工会没有编制,现在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绝大多数是身兼数职,很难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宣传、发动所属企业和职工组建和加入工会。因此,增加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编制或在编制内调整为专职工会干部是解决建会难、人手缺少的重要手段。
最后是应该建立对《工会法》定期执法检查制度。由于《工会法》没有明确的执法主体,在推动建会特别是非公企业建会往往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加强对《工会法》的执法检查制度,定期对非公企业组建工会、职工权益维护等方面问题进行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来源:人民政协报(滕建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