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全面提高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贵阳警备区,驻筑部队,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自1990年始,我市的创卫工作开始起步,1994年获得全国卫生城市进步奖,1999年获得全国卫生先进城市的光荣称号。2006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以“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为有力抓手,大力整治环境脏乱现象,不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特别是近几年来,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创卫工作取得成效,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09年12月市委八届八次全会作出“三创一办”工作决定,提出2010年力争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目前,我市创卫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卫生素质,确保市民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验收标准,根据《贵阳市力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方案》,特对全市健康教育工作如下通知:
一、目标要求
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二、健康知识范围及健康行为要求
1、健康知识:
①常见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
②常见妇女保健知识和家庭常用药知识。
③“不吸烟、少饮酒、合理膳食、心理平衡、适当锻炼”相关知识。
④家庭食品卫生与营养知识。
⑤家庭常用消毒方法。
⑥环境卫生知识。
⑦避免意外伤害和应急相关知识。
⑧行业相关职业卫生知识。
2、健康行为要求:
①学习卫生保健知识,有保健书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②注意营养搭配,生熟食品分开,至少有两个菜板、两把菜刀。
③社区居民家庭备有常用消毒剂,餐具定期消毒。
④家庭环境清洁,物品整齐,居室经常通风。
⑤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吸烟、不酗酒。
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工作方法
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对于增强公众的健康意识,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摒弃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1、从学生抓起,由教育部门牵头,抓好中小学生健康行为的养成。把健康教育课纳入学校教育计划,通过课堂向中小学生传授健康知识,并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家长共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健康行为形成率。同时,中小学校还要组织学校师生、青年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分期分批,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从居民抓起,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健康教育示范社区活动。通过举行健康知识讲座、刊发健康知识宣传栏、发放健康知识宣传手册、上街宣传等活动,使社区居民在参与中接受教育,在参与中养成习惯,在参与中提高素质,不断促进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的提高和健康行为的形成。
3、从职工抓起,由工会负责,督促各行业单位建立健康教育网络,结合各行业单位的特点,按照不同行业的职业卫生问题,利用专题讲座、宣传橱窗等形式,对职工开展健康知识、职业卫生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疾病预防等健康知识。
4、从妇女抓起,由妇联负责,定期开展妇女病普查和女工保健活动,在机关、企业广泛开展妇女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女职工掌握必要的妇女保健知识和健康常识,提高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从青年团员抓起,由团委负责,组织各行业、各单位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广泛的健康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团员、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机关、厂矿、学校、部队和居民社区,发动青年团员自觉参与创卫,广泛传播卫生健康知识。
6、从干部职工抓起,由各机关单位负责,教育干部职工做表率,当示范,自觉接受健康知识的教育,以身作则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带头搞好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做文明市民的表率。
7、从小饮食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六小”行业从业人员抓起,卫生,文化、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等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加强监管单位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促进从业人员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接受卫生知识培训,严格执行行业卫生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健康。
8、从舆论宣传抓起,各新闻媒体要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做好健康教育宣传计划,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健康知识宣传。
9、从全社会抓起,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单位,采取印发资料、展出板报、上街入户宣传等形式,对全社会开展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公众卫生知识。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共同努力,确保在2010年4月底以前,全市广大市民群众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2、市创卫指挥部把此项工作纳入创卫督导工作的重要检查内容,严格对照标准进行检查。
附件1:《市民创卫知识问答》
报:李军、刘晓凯;省政府办公厅、省卫生厅、省爱卫办;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贵阳警备区、武警贵阳支队。
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
厅;市创卫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
贵阳市创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