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更好地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和统一全党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按照市政协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读本和省、市有关文件,积极参加陈石主席在市政协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培训班开班辅导、省委讲师团周矩副教授做的关于《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发展与精神实质》专题辅导讲座、徐学仁副主席做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工作、增强政协工作自觉性和科学性》专题辅导等学习。通过第一阶段集中学习的启发与自学思考,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围绕“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城市”这个总载体和政协“提升履职能力、服务科学发展”的学习实践活动的载体,在开展“三思考”“三创新”“三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 联系近年来在专委会工作经历对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进行思考,现交流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人民政协的特性是在组织上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在政治上有着很大的包容性,决定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有组织、高层次的监督,具有监督范围广、公正性突出的特点,是具有较高权威性和较大影响力的监督。在长期多党合作的实践中,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协寄予厚望,把自己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想法看法和意见通过政协和政协委员的渠道反映上来,直接进入领导决策的民主程序,反映出人民政协监督的独特优势。党的十六、十七大为民主监督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民主监督为建设民主政治的重要任务,从而使政协更加增强民主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推进民主监督进程中做出新贡献。 二、贵阳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一定实效。1、如去年开展“三联系”制度,高度关注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和教育,以《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与百姓生活》为主题,成功举办10次主席与市民约谈会。为广大市民搭建起有序政治参与的平台,扩展民主监督渠道,受到市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2、参与地方性法规立法前的协商讨论。通过组织委员,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士进行立法前的视察、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市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修正案提出意见、建议供人大常委会审议。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和民主法治建设。3、建立有序推荐民主监督员工作机制。为加大对各行业的民主监督力度,有效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在推荐监督员工作中采取聘用单位函件联系、市政协提出监督员人选后与各民主党派协商和征求委员意见等形式产生。使民主监督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专业性。目前向市纠风办、国税、药监、质检、技监、供水、房管、煤气、民政、政法系统、卫生系统等14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推荐民主监督员46人。其中市政协委员中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28人,科技、农业、宗教、特邀界别的委员10人,体现了政协“党派性”、“界别性”的特点。4、撰写集体提案,进行民主监督。5、主席会议视察、督办,专门委员会之间联合视察、调研和督办提案的方式进行民主监督。解决了宗教长期遗留的问题和其它热点问题。6、参与我市专项整治活动的民主监督。市政协邀请市民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主席约谈会,对我市开展“为民办实事、满意到万家”活动倾听群众意见。通过组织市级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各界别政协委员参加检察院的征求意见会、法院的庭审旁听和裁判文书的评查等工作,促进市政法系统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7、通过社情民意的反映进行民主监督。8、注重实效,提高质量。通过召开民主监督员座谈会、向有关职能部门发放问卷等形式,了解情况、征询他们对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质量。 三、目前民主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是:(一)社会认识不足监督相对薄弱 。历届市政协努力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总体来看,在政协三项主要职能中,民主监督仍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多方面对政协民主监督的认识,存在不足和误区。(二)是政协自身存在监督困难。1、政协民主监督制度不完善。虽然政协章程总纲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依法维护其参加单位和个人按照本章程履行职责的权利。”政协章程规定了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权利。但民主监督不同于法律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性,需要制度保障。2、民主监督员的聘用制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纳入了国家机关的自我监督机制,混淆了监督关系,缩小了委员权利,挪位了委员职责。容易造成客观上配合多、监督少,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听取情况通报多、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少。 四、在新的形势下,人民政协如何切实履行职能,加强民主监督?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监督,要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权利,鼓励政协委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那什么是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协章程规定:“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具体说,民主监督的性质主要是非权力性、有组织性和人民性。 非权力性是指,民主监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和法律约束,只能以建议和批评的形式进行;有组织性是指,民主监督是政协委员通过政协组织以特定形式来实现的,是一种组织行为,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群众监督;人民性是指,政协的民主监督属于人民监督的一部分,其根本任务是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加强民主监督: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践活动。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组织形式,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科学发展的重要思想作为民主监督工作的核心和标准,充分体现“关注经济建设、关注社会发展、关注百姓生活”的原则,要不断扩大委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反映社情民意和信息反馈的渠道,制定有效规定和办法,营造良好的民主监督氛围,使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二)要坚持选好角度。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非权力性监督,不具有惩罚性和强制性,主要表现为引导被监督者改进工作,或对其产生直接与间接的影响。因此,民主监督应以宪法、法律的实施、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为重点内容;以协商讨论、提案、视察、调研等为主要形式;以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揭露矛盾为主要方法;以求实客观、坦诚相见,不强加于人为基本态度。特别注意力戒把非权力监督当成权力监督来运行,坚持做到参政不代政,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实践也证明,只有民主监督角度选好了,民主监督的特点、优势以及效果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三)要坚持不断创新形式。全国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中主要规定了三种形式。近年来,我们在实践中又创造了许多新的形式,如民主评议、行风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提案督办、知情通报以及受聘担任特约监督员等等,使民主监督的形式更加生动,工作上更富有成效。随着信息化的推进,我们又建立了政协网站、委员信箱,使得听取群众呼声、反映社情民意更加直接。在过去与政府部门对口协商的基础上,探索了听取党委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通报,并座谈讨论提出建议,民主氛围更加浓愈。在跟踪调研中,邀请党政领导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提高了民主监督的实效性。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政协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民主监督要与党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检察院和法院的司法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紧密结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才能使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还要注意对新的形势加强研究,探索和创造新的形式与途径,使民主监督更具有针对性,效果更明显。 (四)要坚持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落实民主监督,必须依靠规范有序的制度作保证。人民政协虽然为民主监督提供了重要渠道,但由于缺乏法律和规范的制度作保证,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进入21世纪,人民政协的工作重点和任务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步伐的加快,制度建设已经提上日程。在制度建设上,1、要认真总结市政协广泛进行民主监督的渠道、监督员的推荐和提案提出及办理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并使之固定下来;2、要注意总结推广目前在民主监督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如《加强我市公安看守所工作》建议案和《我市宗教工作情况视察》报告所取得的实效等,使之不断扩大影响力;3、要依靠党委颁布实施民主监督的若干规定;建议中共贵阳市委有关部门适时制定全市的特约监督工作规定,使包括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在内的全体特约工作人员,在开展民主监督时有章可循。通过建立民主监督员制度,努力把委员的个体监督行为上升为政协的组织监督行为,把分散的监督活动整合为集中的监督活动,把零星的批评建议上升为集体的监督建议,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4、要充分体现民主监督的组织性和人民性。建议政协自身依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办法请党委转发;5、要结合新的形势特点以及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要求,对民主监督问题作一些理论上的专题探讨。 (五)要调动更多力量参与民主监督工作。除了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自觉接受监督、政协组织和推荐委员开展监督外,还应调动委员和广大公众自觉、积极参与民主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