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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贵阳市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协贵阳市委员会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4-24

各区(市、县)政协,市政协办公厅、各专门委员会、研究室、市智力支边办、委员联络服务中心:

近年来,我市先后印发了《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16〕43号)、《贵阳市政协关于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筑协委发〔2019〕18号)等文件,对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开展基层协商特别是“社区协商”工作进行了有力指导,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4月,省政协办公厅印发《关于探索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试点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黔协办发〔2021〕6号)文件,明确提出“贵阳市政协要继续深化‘社区协商’,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在近期召开的贵州省“院坝协商”现场会上,省政协有关领导明确要求“贵阳市要进一步强化‘社区协商’工作,努力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以便在全省推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协和市委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社区协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强协商阵地。各区(市、县)政协和街道政协委员联络组要切实整合好各类资源,抓好“社区协商”场地建设,按照有组织、有场所、有设施、有人员、有标识、有制度“六有”标准,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协商”议事室或委员工作室,确保协商有阵地、有平台。鼓励发挥党派界别委员自身职业特长和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建立“界别型”、“楼宇型”、“园区型”、“专业型”等多种类型的“委员之家”或“委员驿站”,为开展“社区协商”提供便利平台。

二、完善协商机制。规范协商程序,按照《贵阳市政协关于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进一步健全“社区协商”议事规则,落实协商基本程序。丰富协商形式,注重协商形式和协商内容相匹配,灵活运用会议协商、网络协商、书面协商、上门协商等多种形式,实现面对面沟通协商、线上线下互动协商、场内场外联动协商广泛化开展,推动“社区协商”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化。强化协商保障,各区(市、县)政协党组要加强对“社区协商”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把好政治方向,抓好统筹协调。调整充实街道委员联络组力量,落实委员到社区报到机制,广泛动员各级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社区协商”,确保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民主集中地开展协商活动。

三、选好协商议题。立足党委要求、政府需求和群众期盼,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聚焦“一圈两场三改”、农村“五治”和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群众关切,以及政协履职要点,在深入基层、实际、群众,充分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精心提出、筛选协商议题。协商议题经街道党委初审后,报所在区(市、县)政协党组审核把关确定,纳入协商范围并组织实施,确保协商取得实效。

四、发挥主体作用。各区(市、县)政协和街道委员联络组要切实发挥在“社区协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开展“社区协商”工作中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的工作领导和支持。全市广大政协委员特别是区(市、县)政协委员要结合委员进街道活动,积极响应所在区(市、县)政协或街道委员联络组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工作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展现委员风采,广泛参与到“社区协商”工作中去,每年参加所在辖区协商活动不少于2次。

五、推动成果转化。探索建立协商成果收集、整理、采纳、反馈机制,及时汇总整理协商意见建议,形成协商纪要、社情民意信息等,经协商达成共识的议题,报同级党组织确定后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强化跟踪问效,组织政协委员开展专项民主监督、视察等活动,对协商成果转化落实“回头看”、“再监督”,监督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完善协商工作档案资料,认真收集整理每一个协商议题从调研、议题确定、协商、成果公示、反馈等各环节的有关文字(包括相关会议记录)、图片、音像资料等档案资料,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六、加强督促指导。市政协主席班子成员要不定期深入所联系的区(市、县)政协开展督促和指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典型经验,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各区(市、县)政协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住重点、突出特点、打造亮点,组织开展好“社区协商”工作,深入探索总结,努力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市推广。市政协办公厅、各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对各区(市、县)政协在开展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切实推动我市“社区协商”工作走深走实。



政协贵阳市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